欣捷投资控股被出具警示函,涉未及时披露年报
蓝鲸新闻6月2日讯,近日,宁波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,剑指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陆晓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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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定书显示,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,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5年债券年度报告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的规定。陆晓红时任公司高管、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,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。
对此,宁波证监局决定对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、陆晓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
(文章来源:蓝鲸财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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